国台办:支持进一步中止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

2024-06-01 10:12:46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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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学长…爽…舒服 同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学员W明知自己不具备报名条件,在应当知道其代理人北京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采取不正当手段为其报名且未作反对表示的情形下,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即考试成绩无效,故驳回学员W的诉讼请求。摄

  中新社北京5月31日电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陈斌华5月31日表示,我们支持相关主管部门采取进一步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的措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5月31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24年6月15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134个税目进口产品,中止适用ECFA协定税率。

  陈斌华表示,长期以来,台当局单方面对2500多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贸易限制,违反了ECFA关于“逐步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规定,损害了两岸企业利益和两岸同胞福祉。2023年12月21日大陆宣布中止ECFA项下丙烯等12个税目产品关税减让后,民进党当局不仅未采取任何措施取消对大陆的贸易限制,还不断变本加厉,阻挠破坏两岸经济正常交流合作。鉴此,我们支持相关主管部门采取进一步中止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的措施。

  陈斌华指出,ECFA是两岸双方在“九二共识”的共同政治基础上签署的,实施中如产生问题可通过两岸协商予以妥善解决。但赖清德当局顽固坚持“台独”立场,拒不承认“九二共识”,大肆宣扬“台独”分裂谬论,煽动两岸对立对抗和经济“脱钩断链”,严重破坏两岸协商和ECFA实施的基础,是大陆有关部门不得不进一步中止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的根本原因。事实再度证明,搞“台独”就没有和平,就没有发展,只会“祸台”“害台”,只会让台湾企业、民众利益受损。

  陈斌华强调,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始终对促进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持积极态度,将一如既往欢迎和支持台胞台企来大陆投资发展,率先同台胞台企分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多同等待遇,持续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更多造福两岸同胞。(完)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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